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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(转发)

县直各学校,各乡镇(场)中学、中心小学:

201698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,今年的主题是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工作,我县将开展相关系列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要内容

(一)宜丰县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·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”教师经典诵读大赛。

(二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硬笔现场书写大赛。

(三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作品展评。

(四)宜丰县第二届“中国汉字”听写大会(小学生)。

(五)各学校组织相关推普活动。

二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
(一)宜丰县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·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”教师经典诵读大赛

1.时间:2016912日上午8:30

2.地点:新昌三小

(二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硬笔现场书写大赛

1.时间:2016912日上午8:30

2.地点:新昌三小

(三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作品展评

1.活动时间:2016829日—912

2.评比时间2016912

3.评比地点:新昌三小

(四)宜丰县第二届“中国汉字”听写大会(小学生)

1.时间:2016923日上午8:00开始(暂定

2.地点:新昌二小

3.参加对象:全日制小学五年级在校生。每所中心小学组织一支队伍,每队6人(其中1人为候补队员),每队上报指导教师2人。

三、活动规则及要求

(一)宜丰县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·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”教师经典诵读比赛

1.比赛分小学(含幼儿园)、初中、高中三个组别。各有关学校分别选派1位选手参加比赛,比赛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。每位选手参赛作品时间控制在34分钟,比赛现场计时,超时30秒扣分。

2.参赛对象为选手个人,不接受组合(集体)参赛;选手的服装、化妆等自备。作品无需制作背景PPT,不配背景音乐。

3.比赛将邀请专业评委进行现场评分。参赛选手的作品演绎、语音表达、节奏韵律、仪表仪态等方面的综合效果,将作为评委的判分依据。比赛按照组别分别按23的比例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
(二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硬笔现场书写大赛

1.活动设立中学学生组、小学学生组两个组别

2.书体类别分为小学硬笔楷书、中学硬笔楷书、中学硬笔行书,书写纸笔自备,内容自定。

3. 各校按照组别和书体类别分别选派1位选手参加比赛。

4. 将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判,每个组别分别按23的比例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
(三)宜丰县2016年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作品展评

1.各校上交作品书体类别分为小学软笔楷书、小学软笔隶书、中学软笔楷书、中学软笔隶书、中学软笔行书。各校按照组别和书体类别分别选送1幅作品参赛,即小学交2幅、中学交3幅。展评活动的书写内容自定,纸张规格不超过67*133cm每位选手必须完整填写《参赛作品登记卡》见附表3,并贴至作品反面的左下角912日上午830领队老师上交作品

2.比赛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,不得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及“二简”字。

3.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判,每个组别分别按23的比例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
四、学校活动

(一)各校在推普周活动期间,要重点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江西省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实施办法》《江西省贯彻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范纲要(20122020年)实施意见》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等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、规章制度和语言文字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。

(二)各校要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推普宣传活动,推进本校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紧密结合,促进语言文字工作事业的全面发展。在推普周活动期间,每班出一期“推广普通话”黑板报。

(三)各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,尽快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,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进行总结。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(含活动图片、影像和文字总结等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)于923日前报送宜丰县教育局教研室。

附表1:宜丰县2016年教师经典诵读、规范汉字硬笔现场书写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大赛报名表

附表2: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表1

宜丰县2016教师经典诵读、规范汉字硬笔现场书写

和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书写大赛报名表

 

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 ///学校  领队:            联系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

选手

姓名

性别

参赛项目(诵读/书写)

书写组别

(小学生/中学生)

书体类别

硬笔/软笔

单位

指导

老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说明:本表98日前发到教研室公共邮箱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表2

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

赛 区:          组别:           书体类别:           编号:         

姓 名

 

性 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联系方式

 

指导教师/电话

 

题 目/内 容

 

所在学校(全称)

 

通讯地址及邮编

 








注:1.赛区:中小学参赛学生填写所在市县名称,如“宜春市宜丰县”;

2.编号:参赛选手不填。

3.组别:按实际参赛组别填写,如“中学组”、“小学组”。

4.联系方式:填写经常使用的手机(家长要注明),如“1360791****(父亲)”;

固定电话(注明办公和家庭并加区号),如“0791-1234567(宅)”。

5.指导教师:只能填写一位,如没有指导老师,填写“无”。

 

 

宜丰县教育局语委办  宜丰县教育局教研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8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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